财政部、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4.7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,支持陕西、四川等6省做好洪涝灾害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!
《》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,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考虑6月以来长江中下游地区、黄淮地区及四川盆地先后遭遇暴雨洪涝灾害,部分省份受灾严重的情况,在此前工作基础上,7月26日,财政部、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4.7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,支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南、四川、陕西6省全力开展洪涝灾害抢险救援,妥善安置救助受灾群众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及早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。
财政部要求有关省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,全力做好防汛救灾经费保障工作,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,坚决防止资金滞留、挤占、挪用等违规行为,确保救灾资金全部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。
《》记者注意到,6月份以来,财政部、应急管理部已连续5次预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超21亿元,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救灾工作。就在7月19日,财政部、应急管理部已经紧急预拨2.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配资炒股免息配资平台,支持江苏、山东、河南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6省(市)全力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,重点用于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、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、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、倒损民房修复等。